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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生产月报第三期

来源:盟安监局 作者:盟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分享到:

  

   

  第三期

   

   

  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

   

  1至3月份:全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起,下降41.7%,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期持平。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行业:未发生事故,事故起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起,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人。

  工矿商贸其它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非煤矿山、建筑业、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二)道路运输:未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三)消防火灾:发生经营性火灾事故7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起,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人。

  (四)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盟没有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事故情况

  全盟事故死亡人数“1降4持平1上升”。乌兰浩特市同比下降;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突泉、中旗同比持平;科右前旗同比上升。

  四、工作建议

  随着天气逐渐回暖,企业集中复产复工,生产经营活动增加,事故风险增多,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做好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建设。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管用的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抄报:张恩惠书记、奇巴图盟长、人大刘剑夕主任、政协尤国钧主席、盟委副书记刘子强、盟委委员、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盟行署副盟长、盟政协副主席,盟委、行署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盟组织部副部长、盟纪委副书记,盟委、人大、行署、政协、纪检委办公室,盟安委会成员单位,盟纪委监委派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盟委、行署办公室信息科、督查室各增发一份。

  抄发: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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