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
1至3月份:全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起,下降41.7%,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期持平。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行业:未发生事故,事故起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起,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人。
工矿商贸其它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非煤矿山、建筑业、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二)道路运输:未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三)消防火灾:发生经营性火灾事故7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起,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人。
(四)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盟没有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事故情况
全盟事故死亡人数“1降4持平1上升”。乌兰浩特市同比下降;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突泉、中旗同比持平;科右前旗同比上升。
四、工作建议
随着天气逐渐回暖,企业集中复产复工,生产经营活动增加,事故风险增多,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做好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建设。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管用的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抄报:张恩惠书记、奇巴图盟长、人大刘剑夕主任、政协尤国钧主席、盟委副书记刘子强、盟委委员、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盟行署副盟长、盟政协副主席,盟委、行署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盟组织部副部长、盟纪委副书记,盟委、人大、行署、政协、纪检委办公室,盟安委会成员单位,盟纪委监委派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盟委、行署办公室信息科、督查室各增发一份。
抄发: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