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
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1至10月份:全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1起、死亡2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4.7%,同比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50%。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4起、1人,同比下降36.3%、9.1%。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5起、4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3起、5人。
工矿商贸其它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上年同期持平。
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二)道路运输: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2人,同比增加8起、8人。
(三)消防火灾:发生经营性火灾事故2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6起、增加1人。
(四)农业机械: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
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盟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没有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事故情况
全盟事故死亡人数“2持平4上升”。科右中旗、突泉同比持平;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同比上升。
四、工作建议
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抄报:张恩惠书记、奇巴图盟长,盟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盟委委员,盟行署副盟长、行署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政协主席、副主席,盟组织部副部长,盟纪委副书记,盟委、人大、行署、政协、纪检委办公室,盟安委会成员单位,盟纪委监委派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盟委、行署办公室信息科、督查室各增发一份。
抄发: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