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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安委办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盟安监局 作者:盟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4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安监局、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内安委明电〔2018〕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第四季度也是生产经营旺季,安全风险增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治理事故隐患,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是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盟委、行署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由盟委会统一部署、督查,各旗县市安委办、盟安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检查方案,在推动落实过程中,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抄送盟安委办,以便于及时汇总后报盟委、行署。

  三、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各旗县市安委办和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推进,从严执法,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常规性检查与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惩治各类违法违规企业,时刻保持安全生产从严执法高压态势。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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