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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盟安监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分享到:

  兴安委办发〔2019〕26号

  

  各旗县市安委办、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自治区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19〕19号)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好2019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为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盟范围内统一开展。

  (一)开展启动仪式活动。6月1日,全盟各级安委会要根据活动主题,认真策划方案,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成员单位和企业共同举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动员。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成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一是开展集中宣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集中宣讲,采取负责同志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组织宣讲团巡回讲等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二是开展大家谈活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通讯员、网评员等宣传骨干队伍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并组织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社会相关人士进行座谈。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要采取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发放学习读本,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多方位传播安全发展理念。

  (三)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要在6月16日,组织成员单位和企业统一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当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的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广泛宣传,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高潮。

  (四)开展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至少选择1个地区、部门或企业作为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试点,深入试点组织开展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征文、摄影比赛、书画创作等活动,调动、吸引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民众积极参与安全文化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和民众的安全意识。

  (五)开展事故警示专题教育活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大讨论;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大型商场、医院、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相关单位普遍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线上安全月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配合自治区安委办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活动。各旗县市安委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以生产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校园安全、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等题材创作公益作品,经盟安委办审核后报送自治区安委办,由自治区安委办向国家推荐或在这之前主流媒体上发表刊登。

  (九)继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特色活动。盟旗两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三、全盟“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自治区安委办统一要求,全盟“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万里行。要对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先进典型培树万里行。各旗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有重点、有选择地从安全监管一线和生产经营单位基层最前沿挖掘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个旗县区最少推荐1个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由盟安委会办公室统一上报,积极参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北疆最美应急人”主题评选宣传活动。

  (三)开展新闻宣传万里行。盟旗两级安委办在活动期间积极配合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组织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台、中国应急管理报等区内外主流媒体记者深入我盟开展采访报道,宣传推广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旗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旗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邀请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型媒体共同研究制定活动宣传议题,策划推出一系列有内涵、有品质、有情感、有效果的新闻宣传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作联动。各旗县市各单位要主动作为、互相配合、发挥优势、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教育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盟旗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基层安监员、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县市安委办、盟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确定联络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于每周三下午17时前将本旗县市、本部门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盟安委办,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请各旗县市安委办、盟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2019年5月24日、5月27日和7月9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至盟安委办。

  联 系 人:高艳华

  联系电话:0480-8267328,15048217555,

  电子邮箱:912437162QQ.com 。

  附件:

  

  2019年5月20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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