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安委会、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 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浙江锐奇日用品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1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国庆各项庆祝活动刚刚结束,各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陆续展开,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不容有失。当前,正值第四季度,也是低温冰雪天气生产安全考验的关键时段,全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治理
要针对通报中的事故类型,立即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有效防控类似事故发生。
三、聚焦重点,完善预案严格执法
要密切关注冰雪和极端天气变化,加强恶劣天气预警,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恶劣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保持应急装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确保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以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为核心,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加大处罚力度,以提升执法量为手段,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地见效。
2019年10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电 发电单位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 签批盖章 巴利平 |
等级 特提•明电 内安委办明电〔2019〕8号 内机发 号 |
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
浙江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
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紧急通知
各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盟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浙江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9〕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清晰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要对秋季事故多发的特点保持高度警惕,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庆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铆足干劲严抓防范、严抓整改、严抓落实、严格执法,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通报》部署,立即开展对小企业、小加工作坊等场所专项检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发动苏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等加强巡查检查。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问题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
三、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停产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督促复产复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验收等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切实提升应急能力。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森林草原火险等会商研判和防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
2019年10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抄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安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副主任。
抄送: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各处室 (局)、所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