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安委会、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宁洛高速安徽蚌埠段多车追尾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 》(内安委办明电〔201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预防工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认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继续强化路面巡查检查,加大管控力度。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打击运输车辆超载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度,严格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加大对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 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严把源头,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三、突出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布置、再安排、再落实。要认真分析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和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将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最基层单位、具体环节、基本岗位和责任人,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