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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分享到:

  2020年,我盟先后遭受雪灾、洪涝、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6个旗县市48个苏木乡镇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03.44 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98.65 千公顷、绝收面积44.63千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7亿元。为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精准确定需救助人员。为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能够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各旗县市应急局组织投入专门人员对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组走村入户,详细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下拨资金,确保春节前将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温暖过冬。

  (三)强化重点人群救助。遵循“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住房重建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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