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督导组分别在扎赉特旗和科右前旗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导工作过程中,督导组负责人多次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扎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自治区“53项具体措施”,推动兴安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帮助企业从严从细防隐患、控风险、堵漏洞、扫盲区,构建常态化安全管理模式。
督导组不仅对现场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多方位、无死角、全过程的检查,还在检查中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五项措施”,巩固安全管理基础建设,着力提升自身本质安全。一是聚焦“创新”理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紧跟时代步伐,提高自身素质,以创新的理念去思考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类矛盾问题。二是聚焦责任落实。严格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职不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聚焦整改闭环。坚持阶段性和经常性自查自纠与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四是聚焦长效治理。依法依规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长效机制,根治安全管理的难点痛点问题,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问题。五是聚焦安全投入。及时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照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针对自治区第五督导组提出的“五项措施”,盟安委办积极回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本次督导组反馈的安全问题隐患整改中,严格执行“五项措施”,盟安委办每天将调度各地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对不认真、不整改、假整改和“纸面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上限处罚和曝光,同时还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检查频次,直至彻底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