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16日,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督导组分别在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扎赉特旗和科右前旗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工作过程中,督导组分为多个检查小组深入各旗县市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明查暗访,发现了一批问题隐患,分别于5月13日、14日和15日正式向盟安委办予以反馈,盟安委办不仅全面接受,并立即全部反馈至各地各部门。
各地各部门按照盟安委办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据事故隐患整治“五落实”(落实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督办,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盟安委办还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反馈的安全问题隐患同步实施全程跟踪,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复查后上报至安委办,由各旗县市安委办统一汇总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