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盟安委办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井工煤矿安全关工作的新举措,第一时间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和盟行署有关领导指示批示要求。
盟安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三个必须”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通过突击检查、交叉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生产矿井作业地点管控和停产矿井盯守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存在各类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采取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行刑衔接等手段和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井工煤矿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盟井工煤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