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监管发〔2018〕14号
关于上报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确定非煤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报告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内安监管一字〔2017〕193号)文件要求。我局召开了局党组会议,重新确定非煤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兴安盟安监局为非煤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内蒙古众兴园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兴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赤峰市安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吉林宝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为非煤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
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