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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

来源: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分享到: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应急调度指挥中心。依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盟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盟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应急管理厅申请增援工作,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信息接收、统计、上报工作。

  (三)预案管理和减灾救援保障科。统筹全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盟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盟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承担全盟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落实上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全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盟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全盟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盟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全盟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上级和盟委、行署有关国际合作和救援的工作。

  (四)防灭火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全盟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盟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五)防汛抗旱科。组织协调全盟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盟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以属地监管原则为主,负责全盟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盟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执法局。以属地监管原则为主,承担全盟直接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全盟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九)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各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盟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编制盟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健全盟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全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盟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指导全盟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整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盟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盟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全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局属事业单位:

  一、兴安盟应急救援综合调度中心

  兴安盟应急救援综合调度中心为兴安盟应急管理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职务:1、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2,按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综合调度,全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3、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做好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横纵畅通。4、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宣传演练等协调配合工作。5、完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待定

  负责人:待定

  联系方式:待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兴安盟应急管理技术装备保障中心

  兴安盟应急管理技术装备保障中心为兴安盟应急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职务:1、依据各项应急救援预案,承担全盟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储备、配送等相关工作。2、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日常管理、值班值守,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落实出入库管理制度。3,负责整合盟级相关应急救援保障指挥技术资源,保障盟应急现代化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监测收集应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应急救援物资、重大危险源等信息,为应急指挥提供决策依据。4,开发完善各类应急资源,灾害风险分布图,依分工承担发布盟预警和灾害信息。5,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日常监控、运行维护等工作。6、完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待定

  负责人:待定

  联系方式:待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兴安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兴安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兴安盟应急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名义行使执法权。

  主要职责职务: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2,承担全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3,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工作。4,负责对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应急管理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5,按事故等级及提级调查情况,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6,负责查处上级、盟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应急管理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和有关案件移送工作。7,负责组织查处盟内跨旗县市和盟内重大应急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旗县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按程序调用旗县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开展执法工作。8、按规定向盟应急管理局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汇报行政执法工作。9、负责部门职能调查后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承担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点:待定

  负责人:待定

  联系方式:待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兴安盟乌兰浩特航空护林站

  兴安盟乌兰浩特航空护林站(兴安盟五岔沟航空护林站)为兴安盟应急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主要职责职务:负责兴安盟航空护林工作任务,承担本巡护区飞行巡逻、火情监测、扑火救援等作业。

  办公地点:待定

  负责人:待定

  联系方式:待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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