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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持续深入 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3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6月30日,我盟阿尔山市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38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后,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理、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置工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阿尔山“6.30”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全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以大中型客车(包括“营转非”、旅游包车)、大中型货车(包括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长期逃避监管、非法改装拼装、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关键部件陈旧老化、制动性能下降、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等不安全的车辆。

  (二)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无营运资格证、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大力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以高速公路(包括城市快速路)、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线型不良、不符合相关设计和建设标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等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的隐患路段。

  (四)以“两客一危”(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GPS专人值守的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重特大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

  (五)以源头把关和路面执法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机动车违规登记检验、驾驶人违规考试发证、路面勤务针对性不强、见警率和管事率不高、重点时间和路段漏管失控问题突出等交通管理薄弱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源头治理。交通、公安、交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对全盟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禁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对所有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挂靠经营车辆开展一次彻底清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三)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和驾驶员、司乘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地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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