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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危险化学品第三轮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分享到:

  为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硝酸铵生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水平有效提升、重大危险源风险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行,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8日,盟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盟延伸开展生产、储存硝化棉、氯酸钾、氯酸钠、液氯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的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上,盟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董文清对全盟“五类企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详细解读,并对强化统筹协调、企业自查自改、分级分类督查、整改验收总结等4个阶段各项工作做出安排。

  会议由盟安委会副主任、行署办公室副主任王家军主持,并对此项工做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力有序组织实施。二要强化工作举措。隐患排查绝不能走形式,要建立好事故风险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等清单,时时调度、时时关注,对重大隐患各级安委会要挂牌整改、督办整改,确保发现的隐患在最短时间内清零。三要加强协调配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该反馈问题的要及时反馈,该落实整改措施的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比较强,有些行业主管部门过去没有管安全的经验,目前有点摸不着门道,抓不住重点,找不准问题,研究不出方法,各级安委办要切实加强统筹指导与协调配合,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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