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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日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两会”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化工事故教训,推动全盟深入抓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突出防范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全国“两会”危化品安全防范重点工作清单》,结合我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决定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在全盟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防范排查整治时间

  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二、安全防范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1.再动员再部署。各地要在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对本地区“两会”期间危化品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细化完善排查治理方案,建立企业负责落实主体责任、旗县市级负责具体落实、盟级负责部署和现场督导抽查的工作机制。

  2.危化品、化工、医药等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开展一次企业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跟踪推进整改措施落实。3月10日前,所有企业必须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确保3月底前整改到位,个别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各地要全面落实工作部署和现场督导检查责任。要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应急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化工集中区)要协调配合并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正在复产复工企业大检查落实情况,逐一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4.各地要配合自治区、盟级“两会”期间督导检查工作,推动企业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重点风险管控。

  5.复产复工企业。各地要对复产复工企业严格把关,督促企业严格制定并执行复工方案。

  6.重大危险源企业。各地要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定时登录系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天安全承诺情况实行线上督导检查,要求企业确保监测监控数据真实、实时在线。要抓紧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3月底前各企业要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名单。

  7.精细化工和老旧装备化工企业。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精细化工企业,要落实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人员资质、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布局等四项任务“清零”。要重点对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加强设备管道检验检测,严格落实检修计划,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装置,要果断决策,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

  8.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制度,在“两会”期间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一律提级审批,确保风险受控。强化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9.企业要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吉林“2.27”、湖北“2.26”两起较大事故教训,危化品、化工、医药等生产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全员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地要对去年开展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安全风险评估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整改力度,要求企业确保在3月底基本完成整改。

  11.推动年度工作落实。各地要严格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重点任务,重点是应急管理部提出的“一防三提升”重点任务,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危化品、化工、医药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排查整治。企业要建立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做到整改“五个到位”,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要以本次排查整治为契机,严格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未部署或部署不到位,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企业,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及时整改的,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

  (三)严格执法,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今后凡发生的较大事故,一律实行省(自治区)级提级调查。为此,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防范排查治理工作,依法严格实施罚款、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关闭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停产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加强督导,认真总结。盟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地特别是重点地区以及非重点地区的重点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问题与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月31日前,各地要将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以书面方式报送盟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联系人:邵建楠,联系电话:8267328。

  2021年3月1日

  抄送: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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