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中秋节兴安盟实现森林草原零火灾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分享到:

  中秋期间,户外活动大幅增加,进山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在盟委、盟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防灭火工作者的努力下,节日期间,全盟实现森林草原零火灾。

  节前,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于9月17日专门召开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进行部署,盟森林草原防灭火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员行动,超常管控,在防灭火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应急处置、值班调度等方面狠抓落实、下足功夫,确保了中秋节期间全盟平安。克服麻痹思想。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抓好中秋节前后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中秋节期间返乡、旅游等人员增加的情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宣传车、发放宣传品等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灭火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严管野外火源。盟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旗县市加大火源管控力量,迅速行动,开展野外火源巡查督查行动,严格管控火源,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违章用火就抓”。各旗县市对森林草原防火临时检查站、重点部位进行蹲守,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管好野外火源,深入到村组,山头地块,严防死守,严控野外火源。加强值班调度。我盟全面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如实反馈,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7327 传真: 0482-8267327 Email: ajj@xam.gov.cn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7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8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