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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安委办部署水电站等水利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4日 分享到:

  3月1日,盟安委办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兴安委办〔2022〕16号)文件,同时依据全盟工作实际,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盟安委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首先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负人要亲自带队,成立工作专班和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按上级时间要求步骤要求,依次进行。其次要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要检查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还要加强宣传,加大处罚力度。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也要及时跟进,对违法非法行为予以上限处理。重要的是要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对问题隐患整改和验收,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设定整改时限,集中整改资金,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行业监管部门,要摸清问题隐患底数,及时验收复查,强化督促督办手段,直至问题隐患全部销号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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