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兴安盟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盟市间交互检查,对用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在某电解铝有限公司发现综合检修工梁某任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互检组按照规定移交给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0.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2.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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