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2026年第二季度典型案例

来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案例一:

  2026年4月22日,盟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扎赉特旗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一)矿区主要运输道路拐弯有1处未设置警示标志;(二)破碎车间破碎机皮带输送机机尾滚筒转动部位未安装防护设施两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当场编制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作出处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3月26日,盟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科右前旗某石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一)北线生产车间无警示标识;(二)北线生产车间上筛输送带电滚筒转动部位缺少防护设施;(三)南线生产线车间动火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现场没有监护人员三项违法行为。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作出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6年3月12日,盟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科右前旗某加油站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一)92#汽油储油罐操作井内液位仪导线保护套破损;(二)92#汽油储油罐操作井内渗漏仪防爆接头未连接两项违法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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