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盟应急管理局决定于近期对各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全区、全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
2.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国有林业局、林场、农牧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区以及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经营单位、工矿企业等单位和部门签订防灭火责任状及防火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预防情况。
1.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情况,组织开展火灾防治、火险监测、火源防控、巡护检查、信息报送等具体措施情况。
2.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情况。
3.组织开展防火督查情况。
4.防火联防联络工作开展情况。
(三)火灾扑救情况。
1.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及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制定预防、扑救专项方案等情况。
2.各级防灭火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情况,落实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反馈、“有火必报”和“日报告”等制度情况。
3.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待命和森林消防队伍实施靠前驻防情况。
4.火险预警预报、火灾应急响应、火灾扑救等情况。
(四)火灾保障情况。
1.防灭火机具装备维护保养、物资储备、通讯网络畅通等情况。
2.推进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二、督查时间
4月3日至4月10日,督查组赴各地巡回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层层派出督导组,把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人头和单位,确保火有人管、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台账,明确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具体措施,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