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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第三季度 一)

来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7日 分享到:

  典型案例(一)

   

  关键词:一案双罚  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023年5月15日,某旗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某商砼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储罐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其行为涉嫌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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