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三)
关键词:安全生产 有限空间 一案双罚
2023年5月11日,某旗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砖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砖厂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辨识。其行为违反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对该砖厂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人民币捌仟元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某和专职安全员白某各处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有限空间的认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判断。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属于有限空间。
通过此次行政处罚,为该企业以及其他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使相关人员切实感受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和规范操作的重要性,有效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助于他们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