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行政处罚。
2023 年 5 月 13 日,旗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某家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涉及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