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统一纳入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内安监规划科技字〔2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旗县市安监局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统一纳入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及早谋划,广泛动员,确保信息化录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对接信息化录入的各项工作,指定专人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信息及时纳入自治区信息化系统。
三、各旗县市安监局要做好各有关机构信息化录入的过程监管,指定专人,确保全面规范录入。
盟安监局信息化管理人员:塔娜
联系电话:0482-8267332 15804828482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