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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盟安监局 作者:盟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安监局:

  今年是《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实施的第二年,各旗县市安监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基础工作的落实,以及自治区安监局的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底数,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督促用人单位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等,落实职业卫生安全十三项基本制度,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岗间和离岗检查,按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60项内容,深入开展基础建设,构建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用一年的时间力争实现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基础建设全覆盖的目标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基础建设活动是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积极开展基础建设工作,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进行编制和自查自改。

  一、基础建设工作与摸底调查相结合。通过摸底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基础建设工作。

  二、基础建设工作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木质家具制造、屠宰加工、非煤矿山采选、化工、冶金、有色、水泥、建材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以专项治理和执法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基础建设工作要求。

  三、积极培树样板企业,发挥引领带头作用。选择重点企业培树样板,各旗县市要根据辖区内职业病危害行业情况,选择3-5个重点行业,每个行业2-3家企业,采取安监人员、专家包靠的方式,依据规范和标准,积极培树样板,树立典型企业。并尽快将示范样板企业的成果扩展到面上。

  四、各旗县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基础建设工作目标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开展有关工作,对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不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不按期达到工作目标的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为了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我局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编制了范例,供用人单位参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范例)电子版放置在公共邮箱:xazyws332@163.com内,密码:xazyws32,请自行下载。各旗县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此《通知》转发至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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