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安监局:
现将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内安监职安函〔2017〕81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各旗县市安监局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送盟安监局职业卫生科(联系人及电话:塔娜 、0482-8267332)。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