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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盟安监局 作者:盟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安监发〔2017〕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体制,提高监管效能,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职业健康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按照五个“一体化”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

  2017年11月13日

  内安监发〔2017〕32号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

  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7〕74号),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现就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以及卫生与健康的指示要求,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为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方便服务企业,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进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相关工作的整合、融合、渗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避免多头审批、多重培训、重复执法,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监部门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是一个长期渐进过程,涉及到法制、体制、机制等问题,要坚持“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分步实施。

  (二)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要着力解决职业健康监管量大面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突出重点,科学统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力量,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执法,讲究实际,注重实效。

  (三)坚持底线,强化监管。把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作为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基本出发点,不断完善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一体化

  1.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方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时,将职业健康监管内容同步部署和落实。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把职业健康作为重点内容之一,采取聘请职业卫生专家、联合执法等手段,同步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运行以及健康防护、个体防护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3.将职业健康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一体化管理。

  (二)宣传培训一体化

  1.将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2.整合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大纲,实施同步培训考核,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3.安监部门监管人员参加各类监管业务培训中,应设置职业健康监管相关培训内容。督促监管人员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方面的政策规定、执法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通过自学、集中学习、联合执法等形式,提高相关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水平。

  (三)达标创建一体化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文化建设时,要将职业健康内容纳入考核范围,涉及的职业健康问题整改项,必须达到相关标准才能通过达标验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的企业,可以视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达标,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双达标。

  (四)推进风险管控一体化。

  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要将职业健康一并纳入,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和治理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中;在排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危险程度、职业病危害水平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同时确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明确不同的管控措施,做到职业病危害风险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一体化。

  (五)巡查考核一体化。

  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责任考核内容,明确职责,细化指标,层层落实到政府、部门和企业,逐步加大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和分值,在评选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时,要同时表彰职业病危害防治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体化监管执法涉及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分工调整以及工作方式的转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指导协调,确保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盟市安监局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过程中,不能削弱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的力量,职业健康(科、室)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职业健康监管的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要牢固树立安全与健康“一盘棋”的理念,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盟市安监局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实践,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本地区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对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对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并及时向自治区安监局汇报。

  (四)做好业务培训。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各盟市安监局要以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专业知识以及执法实务为重点,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使其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

  2017年10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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