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安监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安全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安全生产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3、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4、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分解落实全盟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按年度进行考核和检查。

  5、制定全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发布全盟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五)负责组织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7、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9、指导、协调全盟和各旗县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指导全盟和各旗县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11、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规定审查“三同时”安全专篇。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3、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14、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5、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6、承担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程工作。

  17、承办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6个科室,公务员编制10个,实有公务员8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人。

  兴安盟安全生产执法支队为未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个,实有6人,退休人员1人。

  兴安盟非煤矿山救护中队为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8个,实有人员8人。

  (二)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兴安盟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兴安盟非煤矿山救护中队

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4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62.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8.71万元,下降25.69%,减少主要是由于业务费减少,项目减少,非税收入减少。

  支出预算462.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8.71万元,下降25.69%,减少主要是由于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6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05万元,占比 93.5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   万元,占比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占比  %;,其他收入  万元,占比  %;上年结转  万元,占比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万元,占比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6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05万元,占比78.14%;项目支出101万元,占比21.5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占比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安全生产监管等专业活动”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62.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1.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1.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82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0.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4.2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满足2018年业务运行以及培训的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04%。减少主要是由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用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01 万元,比上年减少141.57万元,下降28.69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业务费减少,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6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台,执法执勤车辆2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设定了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安全生产监察监查岗位津贴,绩效目标为保障本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关赴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2、安全生产专家经费,为保障本级安全生产机关聘请专家进行专业检查和评价等支出。

  3、非煤矿山救护队聘用救护队员费用,为本级非煤矿山救护队伍的建设及各级救护小队的人员开支、培训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703兴安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7327 传真: 0482-8267327 Email: ajj@xam.gov.cn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7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8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