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安委办、各相关企业:
按照“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经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定于6月21日,在乌兰浩特市,召开全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现就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全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落实全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8年6月21日上午(会期半天)。
(二)地点:
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2楼中间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各旗县市安委办副主任、各旗县市安监局分管综合监管业务副局长、各旗县市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业务的股室负责人各1人。
(二)扎赉特旗金鼎粮食贸易有限公司“4.13”触电死亡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各1人。
(三)“4.13”事故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各1人。
(四)盟电力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五)扎赉特旗山水水泥、烟厂、蒙牛、乌钢、红城水泥、华润雪花、万佳食品、鑫安建筑、乌兰浩特山水水泥、蒙东电力分管安全生产副职领导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有发言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提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二)请乌兰浩特市安委办通知上述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参会,请扎赉特旗安委办通知相关事故单位与会人员参会。
(三)请各单位于6月20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及发言提纲上报至盟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高艳华,0482-8267328(传真),
电子邮箱:912437162QQ.com 。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