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2024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提醒公告

来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3日 分享到: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应急人在行动”实践活动,对2024年需要延期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提醒服务。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第十九条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为有序做好我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工作,现将2024年度即将办理延续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予以公告。

  办理地点: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原盟党校院内)221室

  联系人:张乐  0482-3826221

  附件:2024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将过期的企业名单

                          2024222日               

  附件:2024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将过期的企业名单.xlsx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7327 传真: 0482-8267327 Email: ajj@xam.gov.cn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7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8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