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
3.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4.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
5.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
7.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
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时间节点早提醒、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
驻盟安监局纪检监察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