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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第四督查组督导检查兴安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分享到:

  11月1日至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第四督查组一行4人对我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我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检查了中矿(兴安盟)矿业开采现场通风、提升、排水等系统。

  

  督查组指出,一要按照《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二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实做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工作,全力化解重大风险。三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四要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下一步,盟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盟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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