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评估与区划成果(市级、县级)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兴安盟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兴安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报告审定会议,盟气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地震局、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是按照审核工作流程对修改完善的评估与区划技术成果报告征求意见,并召开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审定会。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