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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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中央、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部门信息,全面推进部门信息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部门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不断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上传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215条,2022年,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设部门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部门信息公开子栏目,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人事、财政信息、统计信息、计划总结、权责清单、党建工作、要闻动态、通知公告、依法行政、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部门文件、安全生产、风险减灾、火灾防汛等领域信息215条,其中,其中安全生产14条,机关党建32条,通知公告25条,要闻动态62条,应急管理71条,预决算公开2条,双公示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时关注网站后台,无申请公开渠道不顺畅及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及时办理等情况发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度我局无政策性文件出台。盟应急管理局按照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求,完善领导信息、机构信息、公开各类举报投诉及行政管理电话,及时更新新开设专栏内容,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畅通了各类办事服务渠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规范我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管理;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未增设新专栏,原有专栏均持续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盟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盟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要闻动态、领导调研等信息代替公开内容,公开内容不精准,政府信息公开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盟应急局将围绕工作主责主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学习领会,对标对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措施要求,根据标准规范清单,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防疫宣传力度,聚焦二十大报告关键词,实时跟进疫情防控最新动态。三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和经验总结,加强与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不断提高新闻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和应对媒体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82-382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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