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一、《兴安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救援的综合协调指挥,明确各部门单位应急救援职责,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部门及中央驻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兴安盟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三、《预案》的涉及范围有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兴安盟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超出事发地旗县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跨旗县市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2、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预案执行。
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事发地旗县市政府负责。
四、盟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职责是什么?
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分管副盟长,副总指挥:分管副秘书长(行署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盟应急管理局局长,盟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盟委宣传部、盟委网信办、应急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工会,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乌兰浩特火车站、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兴安银保监分局、武警兴安盟支队、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兴安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旗县市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指挥部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兴安盟盟委、盟行政公署工作要求,领导、组织、协调全盟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是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三是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必要时协调驻兴安盟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四是向自治区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
五、《预案》中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有哪些?
其中包括:1.综合协调组 2、事故救援组3、交通管制组4、医疗卫生组5、环境监测组6、处置保障组7、新闻发布组8、专家组9、善后处置组。
在《预案》中针对各组的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结合自身监管职能制定了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六、《预案》信息的报告原则及要求是什么?
事故单位应做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旗县市级人民政府报告。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做到: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第一时间逐级报送至上一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报送。
七、《预案》应急响应的分级、针对的事故类型有哪些?
共有四个响应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一级响应:针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响应:针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三级响应:针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四级响应:针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八、《预案》调查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在《预案》中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查,不得随意调查处理。
九、《预案》中应急保障措施都有哪几类?
应急队伍,保障资金,保障装备,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技术支持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共8个保障措施。在《预案》中对各级政府、企业、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均已作出明确要求。
十、关键词释义
预警分级: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分级响应:
四级响应处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在当地旗县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旗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四级响应,进入四级响应程序。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及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旗县市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信息。
事发地旗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事故信息,评估事态发展,组织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在事故发生地设置警戒线、维护好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的,协调组织医疗救治;及时、准确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加强指导协调。按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报告事故信息。
三级响应处置: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进入三级响应程序。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组织全体成员及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工作;及时、准确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按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报告事故信息。
二级响应处置: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同时提请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组织全体成员及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筹做好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及时收集调度事故信息报告,随时掌握事故处置情况;按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报告事故信息。
一级响应处置: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同时提请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组织全体成员及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筹做好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及时收集调度事故信息报告,随时掌握事故处置情况;按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报告事故信息。
《兴安盟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兴安盟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建立健全全盟冶金工贸行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兴安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预案》的涉及范围有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冶金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盟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职责是什么?
答:兴安盟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由盟、旗县市二级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在盟委行署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兴安盟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以下简称盟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盟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长: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分管副盟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分管副秘书长(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兴安盟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通信管理局、武警兴安盟支队、兴安日报社、兴安广播电视台、总工会、纪委监委、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旗县市人民政府。
兴安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兴安盟指挥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挥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
兴安盟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兴安盟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助兴安盟行政公署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事故信息;指导旗县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预案》中盟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工作组有哪些?
答:兴安盟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专家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 9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
六、《预案》信息的报告原则及要求是什么?
答: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分析研判事故趋势,研究应对措施,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七、《预案》应急响应的分级、应急响应措施有哪些?
答: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当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响应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决定;当启动四级响应,由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引发舆论热议,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可视情报批提级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八、《预案》调查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成立相应事故调查组,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盟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九、《预案》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答:1.救援力量2.资金保障3.其他保障
十、关键词诠释
盟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冶金工贸行业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1、四级响应。盟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四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旗县市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盟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信息。事发地旗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相应标准级别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事故信息,评估事态发展,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在事故发生地设置警戒线、维护好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的,协调组织医疗救治;及时、准确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盟指挥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加强指导协调。
2、三级响应。盟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盟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
(2)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组建各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事故会商,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灾害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指挥各工作组迅速开展行动;
(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搜救失联人员,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根据事故类型组织救援人员恢复被损坏的交通、通讯、电力等系统,为救援工作创造条件;
(4)加强灾区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5)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
(6)组织展开人员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7)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
(8)及时、统一发布事故情况及救援等信息,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9)按照盟相关部门指导意见,落实相关工作;
(10)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及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3、一级、二级响应。盟指挥部总指挥向自治区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启动一级响应,进一步加强救援力量,在做好三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落实自治区工作组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自治区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关于《兴安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兴安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15号)要求,盟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了《兴安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非煤矿山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产安全和社会秩序。
三、《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预案》的涉及范围有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盟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职责有哪些?
答:在盟委和盟行政公署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兴安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以下简称盟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 指挥:盟行政公署分管副盟长;副总指挥:盟行政公署分管副秘书长(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事故发生地旗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盟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盟行政公署党委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兴安盟气象局、武警兴安盟支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旗县(市)人民政府等组成。盟指挥部下设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盟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盟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盟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组织先期处置的旗县级人民政府现场指挥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整或设立。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
指挥部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兴安盟行政区域内发生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全盟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制订较大以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工作;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完成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盟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各项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和命令、指令;制定、完善、调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协调督导盟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组等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收集、研判、报告非煤矿山事故信息;承办盟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预案》盟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有哪些?
答: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物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安置组、善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等9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具体成立的应急工作组的数量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增减,由盟指挥部确定。
七、预防预警的响应是什么?
答:1.预警监测;2.预警分级;3.预警发布;4.预警行动。
八、信息的报告原则及要求有哪些?
答: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事发地旗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事故分级管理的要求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可以越级报送。信息初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类别、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初步估计、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故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九、应急响应的分级是什么?
答:依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十、调查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成立相应事故调查组,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盟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十一、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答:1.通信与信息保障;2.应急队伍保障;3.应急专家保障;4.应急物资装备保障;5.应急经费保障;6.医疗卫生保障;7.交通运输保障;8.社会动员保障。
十二、关键词诠释
响应分级:依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Ⅰ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1.四级响应处置。当启动四级响应时,盟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四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旗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盟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信息。
2.三级响应处置。当启动三级响应时,盟指挥部办公室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事故应对工作,并视情况向事发地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事故救援工作。盟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调度事故信息报告,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信息。
3.二级响应处置。当启动二级响应时,盟指挥部进入二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副总指挥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盟级专家组和盟级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一级响应处置。当启动一级响应时,盟指挥部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总指挥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盟级专家组和盟级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跨地区协调专业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进行支援;接收和分配救援物资,组织社会救援,分配搜救任务;对危险区域内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采取必要的防护加固等临时保护措施,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必要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