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预警信息,6月21至23日受高空低涡影响,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将再迎一次降水天气过程,中部偏东、东部地区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并伴有强对流天气;西部偏东、中部、东部偏西地区有5、6级以上大风天气。
21至23日我区中东部再迎降水,东部中到大雨局地暴雨伴强对流天气
一、降水预报
6月21日08时至23日20时,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将有一次降水天气过程,其中,锡林郭勒盟东部和南部、赤峰市大部、通辽市北部和东部、呼伦贝尔市南部过程累计降水量10~24.9毫米,锡林郭勒盟东北部、赤峰市北部、通辽市西北部、兴安盟、呼伦贝尔市西南部过程累计降水量25~49.9毫米,锡林郭勒盟东北部偏东、兴安盟中部和北部过程累计降水量50~99.9毫米、兴安盟中部偏东过程累计降水量可达100毫米以上,上述地区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二、大风预报
6月21日08时至23日20时,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偏东、中部、东部偏西地区有4、5级短时6、7级偏西风或偏北风,其中,西部偏东北、中部偏北、东北部偏西局地阵风可达8、9级。
三、关注与建议
1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进入对流天气多发期,强对流天气突发性、局地性强,提醒关注气象部门滚动更新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提前组织做好应对工作,防范雷电、瞬时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2 、本次降水主要集中在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对于缓解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干旱有利,并有利于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开展农事活动。
按照盟行署有关领导的指示,兴安盟防汛办提示各旗县市各部门:在入汛后,要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密切关注最新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风险提示,及时采取防范应对举措。全面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准备工作;防范因降水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范大风对人身安全、交通运输、户外作业及农业生产造成的灾害和不利影响。各级气象部门要在此次天气过程中,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适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递进式开展预报预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