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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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全文包含兴安盟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兴安盟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jj.xam.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存在疑问,可与兴安盟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482-82671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国家、自治区及盟级层面的重大决策安排,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应急管理领域政府信息为核心目标,全面推动部门信息在决策制定、业务管理、工作执行、政务服务及结果公示等全流程公开。通过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企业经营发展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支撑作用,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聚焦应急管理核心职能,在门户网站精准上传更新政府信息1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17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政务动态信息13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条。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网站常设要闻动态、通知公告等核心专栏,并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确保应急管理领域关键信息全面、及时对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安排专人定期核查网站后台申请渠道,不存在未及时响应的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相关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发布4件政策性文件。在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环节,始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无敏感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功能,我局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明确由宣传教育培训科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维护、信息更新及平台优化工作。2025年未增设专栏,对“安全生产”“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原有专栏进行常态化更新,确保各专栏信息时效性与实用性,为公众获取应急管理领域信息提供更清晰、更便捷的导航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宣传教育培训科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对发现的小问题当场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确保问题立行立改。同时,积极配合开展不定期抽查,对抽查反馈的意见逐项梳理、闭环整改,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1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有待提升。部分政务动态信息以工作部署、活动开展等表层情况通报为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举措细节、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量化分析、群众关切问题的针对性回应等内容挖掘不够深入,信息的实用性和参考价值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个别专栏信息分类精准度不足新增专栏及部分原有专栏在信息分类标准上不够细化,存在少量信息归属交叉的情况,可能影响公众快速精准查找目标信息。

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明确要求政务动态类信息需包含工作背景、具体实施举措、量化成效数据、公众关切回应等核心要素,对涉及安全生产、灾害防范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同步配套发布解读说明,全面提升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实用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二是优化专栏信息分类体系对网站所有专栏的信息分类标准进行全面梳理,重新明确各专栏的核心内容边界与信息归属规则,对存在交叉的信息进行统一归类调整。帮助公众快速理解专栏定位,提升信息查找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使用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由于202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相关费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金额为零。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兴安盟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也未收到政协委员提交的相关提案,因此无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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