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6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13日至16日,包头市检查组一行对我盟3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检查组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细则》《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隐患排查重点内容》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地协作”监管机制的作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组合方式,对企业安全管理、仪表工况、设备运行、消防配置等方面开展细致排查,现场反馈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下一步,我盟将持续纵深推进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重点任务,督促属地对本次发现的问题隐患确保整改闭环,以常态化举措压实全链条责任,紧盯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严打态势,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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